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1-10-17 17:54 浏览次数:4455
浙江嘉兴海盐一名淘宝卖家陈平,从其他厂家购买商品,再贴上知名品牌的商标,挂在淘宝上销售,日前被浙江海盐法院一审判处2年刑期,并赔偿5万元的罚金。
2010年6月开始, 陈平丰在淘宝上注册了三家网店,分别用了自己、父亲、表弟的身份证。
从去年6月至今年3月,他未经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授权,通过购买配件、自行组装、贴牌包装等方式,非法生产假冒“欧普”品牌的浴霸,并在淘宝网上销售。
10月14日海盐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陈平丰在庭审中指出,在淘宝销售的十个月,营业额就已达16万元,除此以外,陈平丰还把自己的“欧普”浴霸以250元/台的价格销售给嫂子,供嫂子在她的淘宝网店上销售,总共收入了3万余元。
海盐法院审理认为,陈丰平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19万余元。另假冒欧普标志、合格证及印有上述标志的集成吊顶、包装纸箱,均属违禁品,应依法予以没收。故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没收假冒商品及违禁品。
编辑: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