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雅虎软银达成协议

      昨日晚间消息,备受中国IT业界关注的支付宝控制权转让事件,在雅虎日本软银阿里巴巴等多方努力下,最终达成共识,符合多方共同利益的协议已于昨日签署。

  达成协议

  回报阿里至少20亿美元

  协议显示,阿里集团的主要股东雅虎和软银等,将分享支付宝中长期发展的收益,来作为支付宝控制权转让的利益回报。

  根据该协议要求,支付宝未来将以优惠条件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包括淘宝在内的子公司提供支付服务。这一协议符合在谈判开始时阿里巴巴集团、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三方达成的两大原则:即确保支付宝和淘宝的关系结构可以维持淘宝的价值,从而确保阿里巴巴集团的价值。

  协议同时规定,阿里巴巴集团将许可支付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提供有关软件技术服务。支付宝公司将会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给阿里巴巴集团。该项费用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反映了该等知识产权和软件技术的贡献。当支付宝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发生其他变现事宜后,将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费用。

  此外,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契约之争

  国家政策发生变化

  此前,根据央行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内资绝对控股比例的相关要求,以及为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经于2010年将所有权转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正当阿里集团股东就此次股权转让商讨利益解决方案之时,国内业界围绕商业契约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纷争。

  当时有舆论称,这或将有悖契约精神——而更多的企业界人士则认为,假如支付宝没有获得牌照,公司无法运转,这才是对契约的最大背叛。

  而在外界争论不断扩大之时,身处“风暴眼”中心的雅虎日本软银与马云之间,正在持续探索多方共赢的解决方案。

  显然,摆在他们面前的最大难题,并非在于股东之间的利益分歧,而是中国互联网业界找到真正有利于中国本土互联网公司融资和发展成长的最优路径。

  对此,包括雅虎在内的相关方曾多次公开表示,关于支付宝股权重组事件,在确保阿里巴巴集团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无论是阿里巴巴管理层还是其他的股东,都是在基于契约精神的前提下,为确保股东利益采取了应该采取的步骤。

  契约范例

  确保各方核心利益

  雅虎董事和联合创始人杨致远表示,“只有当支付宝转为中国公民所有时,公司才能继续产生价值。”

  此次协议签署,雅虎CEO卡罗尔·巴茨再次清晰表态:对于雅虎公司、雅虎的股东以及所有协议参与者来说,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

  在华尔街的互联网分析师看来,中国的IT公司在处理境外融资和控制的过程中,的确面临进退两难。然而,“支付宝模式”或可为类似事件提供了一种有益的解决思路,“这种方案既保护了公司在中国本土透明合法的发展,又无损于国际投资者的利益”。

  观察人士说,这份协议的最终达成,源自于事件的利益相关方对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深刻共识,“对商业契约的尊重,唯一的前提就是确保各方的核心利益”。

  “比争议更有价值的是,契约精神如何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应用。”有研究公司治理的学者分析,支付宝纷争化解之后的范例效应,将随着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国际化成长路径,而逐步放大。

 

编辑: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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